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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由于其特殊性,汇票支票用的比较少,银行保函和信用证是主要的支付工具。持有保函和信用证的卖方,都可以先发货后收款。两种凭证都是银行开具的,具备法律效力,这些是共同点,那么,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它有以下两个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综上所述,保函和信用证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对银行付款责任、适用范围、与合同关系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信用证比保函应用的更灵活些,持有方可以用来融资,并且从范围上看,信用证可以使用的领域更广,几乎涵盖整个国际贸易。
履约保函的优点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在我国,履约保函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履约保障机制,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国际贸易、金融信贷等多个领域。履约保函增强合同可信度,保护受益人权益。开具需遵循法律,确保合规,申请人、金融机构及受益人需密切协作,选择合适保函类型与机构。